如何评估肝癌治疗疗效?LCSGJ有话说

Heptol Res 2010; 40: 686–692; DOI: 10.1111/j.1872-034X.2010.00674.x

WHO制定的实体肿瘤治疗疗效评估标准RECIST(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在放化疗的时代曾经显示出很好的指导作用。因为放化疗的主要敌人就是肿瘤细胞,故而可以通过直观的观察肿瘤大小的变化(当然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借助影像学手段)来评估肿瘤的治疗效果。回顾一下RECIST标准(wikipedia)的几个名词:CR完全反应,肿瘤完全消失)、PR部分反应,肿瘤最大径的缩小超过30%)、SD肿瘤稳定,介于PR和PD之间的一种情况)和PD肿瘤进展,肿瘤的最大径增加超过20%或者出现了新的肿瘤)。在实际应用时,往往会加上时间的限制,例如“SD超过6个月的患者xx例”。

但是,目前所有的实体肿瘤的治疗都纷纷迈进了分子靶向治疗的时代,而这些靶向治疗往往不能引起肿瘤体积缩小。例如抗血管生成治疗的主要靶向的是肿瘤血管内皮细胞而不是肿瘤细胞本身,因此肿瘤体积缩小的喜人现像几乎不会出现,往往只会出现肿瘤内的缺血坏死。在胃肠道间质瘤接受格列卫等靶向治疗时,Choi等就提出了一个通过了解肿瘤内坏死程度来评估治疗反应的标准,后来称为“Choi response criteria”,后来也被用于其他实体肿瘤,例如肾癌等等(阅读更多:J Clin Oncol 2007;25: 1760)。

随着小分子靶向药物索拉非尼在晚期肝癌治疗上获得的巨大成功,其他相似作用机理的药物也跃跃欲试,他们或者单用,或者与传统治疗的联合,或者作为辅助治疗都纷纷进入了临床试验。一个对RECIST标准的修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LCSGJ是“日本肝癌学组(Liver Cancer Study Group of Japan)”的简称,曾经制定过他们自己的TNM分期(Ann Surg 2007;245: 909 ),我的一个师兄对这个分期方法比较推崇。这次LCSGJ又再次发力,将他们在04年提出来的肝癌评估标准RECICL(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Cancer of the Liver)进行修正这个标准是真正的具有肝癌特色的,除了全身治疗的反应评估,还纳入了局部毁损治疗(例如射频、TACE和酒精注射等)的评估方式。RECICL将疗效(treatment effect,TE)分成TE1~TE4,一共4个等级。

  • TE4:肿瘤完全坏死(坏死的评估依赖于增强CT)或完全消失(对应于RECIST的CR),细分为TE4a(坏死区域大于肿瘤范围ie)和TE4b(坏死区域等于肿瘤范围);
  • TE3:肿瘤坏死或体积缩小不完全,超过50%(对应于PR);
  • TE2:介于TE3和TE1之间(对应于SD);
  • TE1:肿瘤体积增加超过25%,无论是否有肿瘤坏死(对应于PD),此外PD还包括出现了新的肿瘤病灶。

当然,一个评估标准不会这么简单的,详细的评价方式请参考原文。